1. 易燃液体(第3类危险货物)指闭杯闪点不高于60℃的液体,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
细分为三个级别:
· 低闪点液体:闪点低于-18℃,如乙醛、乙醚。
· 中闪点液体:闪点在-18℃至23℃之间,如甲醇、苯。
· 高闪点液体:闪点在23℃至60℃之间,如苯甲醚、环己酮。
2. 爆炸品(第1类危险货物)
在外界作用力(如撞击、摩擦、火源)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,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,导致压力急剧上升并引起爆炸的物质。
常见如高氯酸、二亚硝基苯等。运输这类货物需使用专用车辆,并严格遵守避震、控温等操作要求。
3. 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(第4类危险货物)
· 易燃固体:燃点低、易燃烧,如硫磺、樟脑。
· 自燃物品:在常温空气中缓慢氧化放热,达到燃点后自燃,如白磷、某些金属粉末。
· 遇湿易燃物品:遇水或潮湿空气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并放热,如钠、氢化钾。运输时需保持车厢干燥、密封,避免受潮。
4. 腐蚀品(第8类危险货物)
对人体组织、金属及其他物品具有强烈腐蚀作用的物质。接触后会造成皮肤灼伤、材料损毁。
常见如硫酸、硝酸、氢氧化钠(烧碱)等。运输过程中需使用防腐蚀容器,并配备中和材料及防护装备。